9博体育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9月29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当事食品经营单位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条第四款第五项之规定,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生产加工过程使用了过量的二氧化硫、焦亚 硫酸钾(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或是使用硫磺熏蒸的时间过长所致。当事人在购进该批次“干竹笋”时未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米易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经营中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主体责任。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1月13日组织复查验收。